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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记者王鹿)8月14日,天津市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天津九安医疗(002432)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血糖测试仪,被罚款35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11月19日,天津市药监局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在2022年广西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中,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血糖测试仪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设备标识和警告标志部分内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涉及产品编号为210324155842102,批号:210324011003,型号:AG-605,同批产品的生产数量共计60台。涉案产品已经售出,未能召回,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600元。
天津药监局认为,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血糖测试仪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天眼查,2018年3月21日,因生产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电子血压计(智能臂式),九安医疗被天津市南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罚款2.75万元。
资料显示,九安医疗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专注于健康类电子产品和智能硬件研发生产的上市企业,2010年6月10日在深圳中小板上市,以血压计、血糖仪、体温计为主打产品,旗下拥有“九安”和“iHealth”品牌。
7月15日,九安医疗发布2023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其净利润大幅下滑。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亿元-9.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5.08%-93.77%;扣非后的净利润4.2亿元-5.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7.25%-96.34%。九安医疗称,去年同期,iHealth相关产品在美国市场畅销,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带动业绩大幅增长。本报告期业绩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是国内外市场对于相关产品的需求下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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